與會有我和黃弟兄和邱弟兄夫婦、蘇弟兄、庭芳、惠娟、佳怡
讀經進度:路十七章
禱告事項:1.為著後龍召會半家得救的姊妹代禱 2.為著新加坡和印尼的訪問代禱
主說,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棵桑樹說,你得連根拔起,栽在海裡,牠也必聽從你們。路17:6
耶穌對他們說,因為你們的信心小;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,就是對這座山說,從這邊挪到那邊,牠也必挪去;並且在你們就沒有一件事是不可能的。太17:20
拾穗:這兩節聖經都論到信心,但是為何在比喻上一個說到桑樹,一個說到山?
解釋:按照這兩節的上下文來說明。路加福音這節的前文論到關於絆跌人和赦免人的事。四節說
若是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轉,對你說,我『赦免』在新約裏,原文最少用過兩個不同的字。一個…的意思,乃是『使(它)離開』。另一個…的意思,乃是『遣去』。
罪原是來自撒但的。我們受了他的欺騙,而讓罪來到我們身上,使我們在神面前有了罪案。現在神既把我們身上的罪歸到主耶穌身上,叫祂擔當著替我們受了祂的刑罰,消除了我們在祂面前的罪案,祂就使我們的罪都歸還撒但,叫他自己背負。這樣,祂就能赦免我們的罪,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。(參詩一○三12。)
神的赦免,也是忘記。神赦免我們的罪,不只在祂面前免去我們罪的刑罰,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,並且還在祂裏面忘記我們的罪。祂一赦免我們,就從祂的記憶裏忘掉我們的罪,不再記念。(聖經要道卷一,一○八至一一一頁。)
路加福音十七章提到這棵桑樹連根拔起,栽在海裡,這樣的比喻非常切合赦免的用法。
馬太福音這節的前文論到關於癲癇鬼的趕出。主阿,可憐我的兒子!因他患癲癇病很苦,屢次跌在火裡,屢次跌在水裡。(15)至於這一類的鬼,若不禱告禁食,牠就不出來。(21)
鬼附表徵黑暗的權勢。要對付黑暗的權勢,就需要運用屬天君王的權柄。(太十七18。)我們只能藉著禱告和禁食運用這權柄。當我們遇到有人被鬼附時,我們的確要有信心禱告,甚至用禁食,執行主的權柄。
「這座山,」似乎是巨大到無從排除的障礙和難處。馬太福音十七章提到山的挪去,樣的比喻非常切合趕鬼的用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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